富商黎某一心向佛,不惜与妻子秦女士离婚,出家修行。离婚时,双方约定秦女士名下的上海黄兴路的一套房屋归黎某所有。后黎某要求秦女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秦女士均借故拖延。日前,黎某诉至上海杨浦法院,要求房屋归己所有,秦女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上海婚姻律师
        黎某与妻子秦女士均持加拿大护照,俩人年轻时共同打拼事业,同时也周游世界,阅历丰富。黎某40岁时,已经拥有庞大资产,仅房产一项,在加拿大及国内共有18套房屋。长年来,黎某笃信佛教,资产在不断增长,同时其萌生了出家的念头。1998年,正值黎某43岁,他与妻子秦女士离婚,三个未成年的女儿均由秦女士抚育,双方还订立三份书面协议,约定18套房屋的归属,女儿们分得7套,秦女士7套,黎某4套。其中约定分给黎某的位于上海黄兴路的1套房屋当时尚未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中签署的是秦女士名字。    双方离婚后,黎某将已得的房屋出售,前往缅甸出家修行,并将房款当作善款捐助给庙宇帮助弘扬佛法。2004年10月,秦女士就上海黄兴路房屋的产权归黎某所有一事再次出具承诺书。2009年3月,黄兴路房屋由秦女士取得了产权证。黎某再次通过代理人找到秦女士要求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秦女士却借故拖延。无奈之下,黎某代理人只得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而于离婚后取得权利凭证的房产达成的分割协议真实有效,应依约履行。秦女士在上海黄兴路房屋取得产权证后未按承诺协助黎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显属不妥,故支持了黎某的诉讼请求。黎某代理人收到判决书后称,黎某准备将该房屋出售,得款后仍用于佛教事业。上海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