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新政,为规避二套房政策,一些中介公司和购房者可谓煞费苦心,有的中介甚至教唆购房者向银行虚报婚史、提交假离婚证复印件、签订阴阳合同等用虚假材料蒙混过关。
        这些规避办法真的能奏效吗?这中间又潜藏怎样的风险?  上海二手房律师

      上海二手房律师提醒市民:弄虚作假将严重影响个人信用,假离婚、借他人之名购房更可能使得贿房者损失不小。
       一 、借他人名义购房
       借名下没有房产的亲戚或朋友之名,享受首套住房贷款购房。如张某假借名下没有房产的李某名义投资房产,通过中介操作,李某以首套房的贷款条件购房并持有房产,但真正的房主却是张某,待房价涨到张某的心理预期,张某再委托中介售出房产,并按照约定的收益分成。 对此律师认为,此举需要中介方、名义上的买房人、实际出资人私下签署协议,约定房产的使用、处分、收益权利。虽然该方式钻了空子获利,但风险也不小,因为尽管该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对于这种本身就违法的行为,公证部门一般不予公证。当前房屋实际产权以物权登记为准,一旦房价上涨,房产证上的产权所属人要出售房屋,并坚称首付款是向实际购房人借的,即使双方诉诸法院,判定结果也不太可能如当初实际买房人所愿,说不定还会“人房两空”。而对于被借用名义的人士,真正面临买房时,有可能自己的首套房产被视为第二套房。
       二、    提交假“离婚证”
       有中介人士向客户支招:银行目前并未与民政系统联网,所以以家庭为单位审核购房人有很大难度。如果夫妻二人户口本上依然是“未婚”的话,那么这对夫妻在银行面前就不算是一个家庭,可以各自买一套房并享受首套房待遇。同时,银行也查不到贷款人是否离婚的信息,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常只需提供个人资料的复印件,因此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假“离婚证”复印件也可蒙混过关。
       上海二手房律师表示,银行能查看全国联网的客户个人征信系统。如果部分个人征信系统没有及时更新,银行也可以通过调查走访等其他途径,调查贷款人的婚况。况且,贷款人即使侥幸获得了贷款,银行在此后进行抽样调查时,也可能会查出。
        目前,银行对于审核客户个人资料相当谨慎,因为一旦上级部门查出,银行信贷部门的相关经办人员就会受到严厉处罚,蒙混过关的可能性极低。同时,一旦被查出造假,贷款人个人信用会大打折扣。
        上海二手房律师提醒: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欺诈
         律师认为,就贷款合同本身而言,若采用欺诈手段取得优惠,银行可行使法律手段予以撤销,随时将房贷收回去。而如果涉及数额较大,贷款人无力偿还可能涉嫌欺诈,严重的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有关部门会根据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于银行方面,则应在放贷前与贷款人约定造假后果,并通过扩大征信系统,与民政部门联网等手段,从源头上堵住这一漏洞。
         三、签阴阳合同减少首付
        现在发现也有的购房者企图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减少首付,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签订两份购房合同。如房产的实际交易价格为150万元,但签订200万的假购房合同,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此降低首付金额, 但房产价值由银行评估,房产价值不是以买卖双方购房合同为准的,而是要由银行专业的房产价值评估部门进行评估。如前段时间部分投资客高价购买传言即将动迁的旧房子,但在向银行贷款时,银行对此类房产的评估价值可能与实际成交价格相距甚远,因此获批的贷款比例也会比预期少很多。
       上海二手房律师:买房人要警惕风险
         签订不同版本的合同,买卖双方交易的凭据也缺乏唯一性,容易产生纠纷。由此在房屋过户期间,房价一旦上涨或者下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拒绝按照原始价格成交,都可能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上海律师http://www.rong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