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驾驶摩托车不慎摔例.造成小腿骨折,遂把摔伤原因怪罪于路面不平,并将某市政工程公司告上法院,诉请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4 万余,据金先生诉称.去年 3 月24日凌晨,他骑摩托车行驶至上海台湾城门前。因路面尚在施工,道路凹凸不平,石头裸露.而且事发地点没有警示标志,车被绊住摔倒。后来金先生被热心人送住医院救治,做完手术出院后在家休养数月,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市政公司到庭辩称,3 月 14 口凌晨 5 时许,路面抢修施工已结束,并恢复了正常交通.金先生当时并未报案,这一摔倒事故无法查证,因此金先生诉称是路面不平造成意外事故不符合事实。日前,虹口法院作出判决,对金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上海荣律师http://www.ronglaw.cn ... 阅读全文
0 评论
赵先生花 18 万元买了泊车位,不料泊车位的升降机却拒载他的“别克”,致使其泊车位形同虚设。为讨回这 18
万元.赵先生把房产公司告上法院。去年7 月 16 日.家住新闸路的赵先生与某房产开发公司签定合同,购买某楼地下车库 16 号车位,他按约支付了 18 万元车位款。 同年 10 月 23 日,房开发公司将车位交付给赵,可当赵准备把车送进车位时,却发现升降机太小,其“别克”无法开进。之后,虽经“房产商”多次整改.但赵认为
0 评论
有一天,张某在马路上骑车,一个中学生模样的人骑车从弄堂里窜出来,当时张某没有受伤,那个学生摔倒在地,一时没爬起来。张某想不是自已的错,就管自己走了。后来交警来找张某,说那学生经医院检查,有内伤.因为张某当时没报案,所以要张某负全部责任。
张某觉得这事很冤,因为当时是中学生撞的张某,他受了伤,为什么要张某负责任。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张某在公路土被骑车的中学生撞了。中学生摔伤了,已丧失了报案能力,只有你有条件报案。你既没有及时救助他,同时又未报案,这是张某的过错。你骑车没有违反交通现则,意外地被别人冲撞,过错在对方.由于张某没报案,由此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让你负全责,这是于法有据的。
如果张某及时报案,并且交警客观地查明事故的原因,张某就完全可能免除责任。不过,目前既然已经造成这种局面,张某也可以争取与对方调解解决此案。这起事件告诉我们,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责任在哪一方,有救助能力的一方或双方均应及时积机枪救,以免适成人员和财产的更大报失。同时还应及时报案.由交警部门来处理,千万不能因过错在对方而不闻不问,更不能逃逸,否则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上海荣律师http://www.ronglaw.cn
... 阅读全文
0 评论
父母离婚成年子女学费应当自理
posted on: 02/02/08 分类: 上海案例分析
吴某系彭、吴婚生女儿,1987年经某区人民法院调解,彭、吴自愿离婚,吴某随彭共同生活,吴某每月负担抚育费。后因吴某就读于上海市某中学,其生活与教育发生困难,吴某曾诉之法院,双方达成协议吴增加抚育费至140元至2008年8月止。2001年8月后吴某就读于华东某大学,吴所负担的生活、教育费已无法满足其实际需要。而吴某的母亲也因所在企业经营不善、致使吴某的生活、教育费用难以保障。为此、吴某再次起诉要求吴付其四年大学期间的抚育费每月200元,每年教育费2750元,学杂费871元。
0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