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天价索赔一案.昨日往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法院认定飞行员郑志宏的辞职行为不违约,上海律师判其赔偿东航培训费等共计140万余元。2007年5月.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多年、已取得机长、A类教员资格的郑志宏提出辞职,后申请劳动仲裁。东航云南分公司提出反诉要求郑志宏赔偿公司约1257万元.引起社会关注。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昆明市中级法院。昆明市中院认为:<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郑志宏不构成违约。航空公司培训爱制订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对象、目标、学时要求等,并经管理局批准。法院认为:郑志宏成为机长前的飞行时间152938小时,是航空公司载客营运航班飞行时间,不能认定为培训时间,应是履职飞行时间。
法院据此作出终审判决:确认郑志宏与东航云南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于 2007年6月18日解除;东航云南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为郑志宏办理人事、工资档案及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并将郑志宏的技术档案移送民航西南管理局暂存保管;郑志宏于判决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返还东航云南分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后发放给郑志宏的工资、防暑降温费等共计73005.96元:由郑志宏于本判决生效之目起15日内赔偿东航、东航云南分公司培训费用损失人民币1335555.05元。
法庭宣判后郑志宏接受了记者来访,他对判决表示满意,认为这是一个“双赢”结果,对类似案件有范本作用。他声音哽咽地说,案件审理近一年里自己失去了劳动的权利,自己仍将继续从事热爱的飞行事业。上海荣律师http://www.ronglaw.cn ... 阅读全文
0 评论
撞人两死三伤司机入狱获刑3年
posted on: 29/04/08 分类: 交通事故
驾驶中型货车过程中,避让他车采取措施不当,致货车失控,造成两人死亡、一人重伤和两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上海闵行区法院 目前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驾驶员谢某有期徒刑3年。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2007年10月6日9时多.上海紫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驾驶员谢某驾驶牌号为沪AE×中型普通货车,沿闵行区景联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景联路96弄处时,因避让他车采取措施不当,致货车失控,先后撞击到沿景联路由西向东骑自行车的夏某和在景联路96弄小区门口聊天的张某、王某等5人,另又撞击停在该小区门口一辆轿车和一辆货车,其中张某和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夏某因交通事故致脾破裂、骨盆骨折、头皮裂伤等,构成重伤。其他两人分别造成右腕骨骨折、肋骨骨折、锁骨骨折、脑挫裂伤等伤害,构成轻伤。经交譬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谢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其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部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 ... 阅读全文
0 评论
遗产纠纷照顾得多就分得多
posted on: 29/04/08 分类: 民事纠纷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身为独子的张先生就依据这个传统独占了父亲留下的遗产。上海婚姻律师不过为父亲养老送终”的4个姐姐不服这个。要和弟弟平分遗产。遭到拒绝后,5个姐姐将弟弟告上了法院。究竟这个传统。有无法律依据?姐姐们又该分到多少遗产呢?
日前,上海松江区法院对这起特殊的财产纠纷案进行了审理。父亲去世儿子独占拆迁款家住松江区的老罗因病去世后,拉开了6个子女遗产争夺战的序幕。老罗与妻子生前育有5女l子,家庭和睦。老罗曾在大女儿家居住,由大女儿照料。lO年前老罗的老伴去世后,老罗购买了一处新房屋,独自居住。在此期间,三女儿因为不放心老父亲的生活起居,在他的隔壁购买了房屋,就近居住照料。4年前老罗被确诊患了癌症,于是他又被大女儿接到家中照料。去年,老罗因病去世,他遗留下的房屋正逢拆迁。按照份额,老罗可分得拆迁款4万元。当姐姐们到动迁部门打听时才知道这笔动迁款早已被弟弟取走。当5个姐姐要求弟弟平分这笔动迁款时,遭到了“家产传男不传女”弟弟的拒绝.于是姐姐们联名将弟弟推上了被告席。
姐姐:儿女均有继承权。
虽然这笔动迁款数目不大,但作为父亲的遗产,我们子女都有继承的权利。照顾了父亲多年的大女儿,被弟弟的绝情刺伤了心。我这么多年悉心照料父亲,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弟弟怎么能用“家产传男不传女”来拒绝我们继承呢?。为了讨个说法,姐姐们要求法院依法分配父亲的遗产,并考虑到大姐和三姐十年间悉心照科父亲,应当适当多分。
弟弟:家产传儿不传女
对于姐姐们的诉请,弟弟张先生也显得很委屈。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作为外人怎么能够分遗产呢?张先生认为他作为家中的独子,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顺理成章。张先生还告诉法官,父母生前生话稳定富裕,在患病后他也尽到了儿子的照顾义务。我完全承担起了养儿防老的责任,我出资为父母购买了墓地.每年的祭祀也从未间断。。张先生同时表示.即使要分割遗产.也应当扣除他在十多年前为父母购买公墓以及护理母亲请事假的费用,再依法分配。
法院:照顾老人多者可多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在本案中,三女儿曾经居住在老罗的隔壁,在他患病后,大女儿又接他在家居住。通过居委会的证明以及邻居们的证言,法院确认大女儿和二女儿因距离较近照顾方便,两人确实在生活上对父亲老罗承担了较多的赡养和照顾义务。2004年老罗被确诊为癌症搬至大女儿处居住,但其余子女均出资贴补。因此,法院认为,原、被告作为子女对父亲均尽到了赡养义务,其中大女儿和三女儿在生活上对父亲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上海婚姻律师
关于张先生要求在遗产中扣除护理母亲以及购买公墓的钱歉法院表示张先生所主张的两笔款项并非被继承人老罗生前的债务,所以不应当在遗产中予以扣除。再者,被告张先生作为父母唯一的儿子在病危时照顾母亲并为两老购买墓地是尽孝之表现,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告张先生的辩称意见既不合法亦不合理。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大女儿和三女儿因为照颐老人较多,分别获得20%遗产,其余人分别分得15%遗产。
... 阅读全文
0 评论
酒后无证驾车撞人逃逸赔了35万元获刑3年
posted on: 28/04/08 分类: 交通事故
普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将人撞死后逃逸的台湾籍人普某,日前被上海闵行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2007年12月9日凌晨2时,普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客车,沿龙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漕宝路龙茗路处时,将驾驶轻便二轮摩托沿漕宝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的杨先生撞倒在地后驾车逃逸,杨先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当日,普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普的亲友代为赔偿死者亲属的经济损失3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普某违法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罪。辩护人以普某认罪悔罪,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等,请求对普从宽处罚,予以采纳。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 阅读全文
0 评论
装修队进入小区物业收取押金不合法
posted on: 28/04/08 分类: 物业管理纠纷
赵先生买了上海某小区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屋要装修物业公司要求赵先生在装修时,要向物业公司缴纳装修管理(押金) 赵先认为物业没有拿依据要缴纳这笔押金,上海物业律师因此拒绝缴纳物业,保安就不让他们进人小区,为了不影响装修进度,考虑到小区其他业主也缴纳了该笔押金,并且装修完就归还,赵先生想想也就不再争执了
【解析】
这个押金费用是否应当交、由谁交,并没有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收费应该都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收费,都是不合法的 , 因此,不应当收取押金。但是从物业公司和其他已经居住的业主的角度来考虑,为保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其他业王的居住环境的舒适,收取一定押金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物业公司无权将押金作为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罚款。而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的业主和装修公司实施处罚。 ... 阅读全文
0 评论
损坏毗邻房屋房主负责修复
posted on: 28/04/08 分类: 物业管理纠纷
王先生在上海的的房子在装修过程中,由于装修公司施工不当,在吊顶的时候把天花板打穿,楼上的房主张小姐十分生气,要求王先生修复好破环的房子并给与一定的赔偿。张先生表示是装修公司的不当施工造成的,自己不承担赔偿责任。上海房产律师张小姐要赔偿就找装修公司去赔偿。
【解析】
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装修家庭因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应该由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居民负责修复和赔偿,如果是属于装修施工单位的责任,则由房主找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和赔偿。
因此,王先生应当负责赔偿张小姐的损失。由于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赔偿之后,王先生可以找装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阅读全文
0 评论
房屋装修追究返修责任
posted on: 28/04/08 分类: 权属纠纷
张小姐在上海新买的一居室发生了装修工程返工的问题。由于装修公司装修卫生间防水层不符合规范.导致卫生间地砖铺贴完后,发现其防水层无效。这样一来就要先拆除地砖,然后再对防水层进行修补,这个过程要增加15天左右的工期。上海房产律师如果地砖在拆除过程中被损坏,还耍重新购买地砖 新买的地砖和原地砖色号不同,还会带来色差的问题。装修公司表示负责承担返工的费用。张小姐为此很生气,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希望装修公司返工尽量不要耽误太多工期。
分析上海房产律师
返工指的是在工程验收前,改变已施工项目或者对质量不合格项目进行重新施工的过程。返工会导致工期延长、支出增加等,十分麻烦,对隐蔽工程来说尤其如此。对返工的责任追究要区分对待:l、装饰公司施工不当造成的返工,其工料费应由装饰公司承担,还要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赔偿业主延期费,装饰公司不负责赔偿业主的其他费用(如误工费等)。2、业主变更约定设计带来的返工,其工料费就由业主承担,并且也要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赔偿装饰公司延期费。 ... 阅读全文
0 评论
装修层层转包质量问题可投诉
posted on: 28/04/08 分类: 权属纠纷
陈小姐三个月前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全包,装修总价款也不便宜。因为是市级挂牌的一级装修企业,陈小姐也十分放心。谁知装修过程中,上海房产律师却全变了模样,既没有统一制服,也没有持证上岗,同一个工种,还整天换人。木工就换了三个,管道工也换了两个。看的陈小姐心里直打鼓。装修结束,陈小姐请来第三方验收,发现了很多问题:吊顶不平,地板开裂,地砖空鼓,插座松动,某些墙面的油漆也开始剥落。看着验收结论,陈小姐很是郁闷。想起一次,和小工闲谈小工承认并非装修公司的员工,只是包工头从马路上叫来的,已经不清楚是第几层转包。
分析上海房产律师
陈小姐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协进行投诉.如果投诉处理不成,还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阅读全文
0 评论
装修合同终止应按照约定赔偿
posted on: 27/04/08 分类: 权属纠纷
马先生在位于上海市中心区的繁华地段买了一处房子,房子花了大价钱,装修自然也不能凑合,马先
生与某资质较高的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向装修公司预付款项1万元整,合同总价1 5万元,
装修公司为甲方,马先生为乙方合同中约定:“若因乙方原因,上海律师需要终止合同,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是,合同签订后,并没有约定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前甲方从来没有向乙方说明过,装修没计收费与否及收费标准,合同中也有约定余款的支付日期。由于马先生在国
外的父亲突然病危,需要出国护理,暂时无法开工进行装修,因此需要终终止合同。马先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析】上海房地产律师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设计费用也属于赔偿责任范围之内 ,设计费用可以通过有好协商来确定,如不能协商确定,可根据正常的商业惯例来确定。如果约定是预付款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定金,则不可以要回。 ... 阅读全文
0 评论
甲醛超标房屋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
posted on: 27/04/08 分类: 权属纠纷
李女士跟某装修公司签合同,装修位于上海市中心区的一处新居。双方约定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装修款总计10万元。装修之初,李女士就发现装修工人技术水平不高,没有水电图纸,不清楚墙内管线的分布;安装厨房设备的时候,竟把水管钻漏;在维修的时候,又把冷热水管接反。装修结束之后,李女士闻到一股浓烈的味道。上海房地产律师装修完工之后一个月后李女士再去新居,发现放在客厅的两盆绿色植物全都变黄,屋里的气味仍然很大。李女士十分气愤,到权威机构检测,发现甲醛超标15倍。李女士找到装修公司,装修公司同意对李女士的房屋进行无害化处理,但是拒绝对李女士进行赔偿。
分析
李女士虽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是对合同的具体条款约定并不详细。而且,李女士在“全包”的状况下,应当自己时常去检查一下装修情况,或者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对装修公司的质量进行把关。在装修工程完工之后,应当进行验收,尤其是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建议在装修工程合同签订之后,同时与装修公司签订环保合同,防止发生装修环保不达标情况时,装修公司拒绝赔偿的事情发生。上海律师 ... 阅读全文
0 评论
有位家住上海的王老太年事已高.她想生前立下遗嘱以防子女争夺遗产。但她不知道怎样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等。内容不同的遗嘱,以律师见证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上海婚姻律师
由于操作的非专业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可能有一定的缺陷。这些遗嘱的真实性一般难以在继承人中达成共识。而且,有关部门还对一些遗产继承有特别规定。如1991年8月31日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共同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就明确规定。必须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继承房产过户。因此,公民对财产进行处分和立遗嘱时应当尽量选择专业机构进行,为继承人顺利继承遗产做好准备。上海婚姻律师 ... 阅读全文
0 评论
上海的B公司向上海的A公司购买一套价款为100万元的精密仪嚣.B公司于签约当日即向A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现履约期限已届满.上海合同律师A公司却未履行合同义务且明确表示将不再履行谊合同。B公司按约定向A公司主张双倍退还定全遭拒绝,B公司不知道该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担保法》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B公司与A公司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总货款的20%,在司法实践中,若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20%部分的定金.对超过20%部分的数额,只须返还即可;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当,人不履行合同,20%范围内的部分定金,违约方无权要求返还,对超过20%部分的数额,可以要求返还或者抵作价款。因此,B公司可要求A公司双倍返还定金计40万元,并另行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上海合同律师 ... 阅读全文
0 评论
